--可以在连锁门店实现,关于同一商品在不同的机构不同的主供应商和经营方式:
Use hbposv7 --执行如下语句修改为不统一主供应商和经营方式
go
update t_sys_system set sys_var_value = '0' where sys_var_id like 'uniform_saleway'
设置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1、在供应商模块增加相应的供应商,每个供应商选择好相应的结算机构,即对应的分店。
2、在商品档案将该商品的采购范围修改为“分店采购”
3、在该商品的商品分部属性将在该分店的主供应商修改为该分店对应的主供应商后保存。
4、交换数据后,分店的该商品档案的主供应商将是设置的分店主供应商。
注意:按照以上设置后,只影响以后的销售,历史的销售是之前的供应商。
比如该商品在A门店是“租赁”。先在总部新建一个经营方式为租赁的供货商B,
结算机构为“A门店”。然后进入到商品档案找到该商品,点击“分部商品属性”,
找到A门店,将主供应商更改为租赁供应商B的编码即可。数据传输之后,
A门店该商品的经营方式就是租赁,主供应商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