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介绍: 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11月,是山西省成立最早的地极法律援助机构之一。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司法部门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规定,制定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编制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三、负责组织指派律师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工作;五、负责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六、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资料等。
全市下辖 17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为全额事业单位,共获得地方编制 71个。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市法津援助工作的开展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自 2001年至 2007年底,市中心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028件,其中刑事案件 748件,民事案件 4021件,行政案件 27件,公证案件 205件,接受群众咨询 30万人次,为当事人索赔金额 500余万元,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